日本的法定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一、【带薪年假(有給休暇)】
这是最主要的法定休假制度,根据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9条规定:
| 入职年限 | 年度带薪休假天数(按全勤计算) |
|---|---|
| 满6个月 | 10天 |
| 满1年6个月 | 11天 |
| 满2年6个月 | 12天 |
| 满3年6个月 | 14天 |
| 满4年6个月 | 16天 |
| 满5年6个月 | 18天 |
| 满6年6个月及以上 | 20天 |
注意:
员工每周工作5天或每年工作217天以上可享上述标准;
雇主有义务确保员工每年至少休5天;
未休完的年假可保留2年。
二、【节假日(国定假日)】
日本的国定假日由《国民の祝日に関する法律》规定,目前每年大约16天左右,例如:
元旦:1月1日
成人节:1月第2个星期一
建国纪念日:2月11日
昭和日、宪法纪念日、绿之日、儿童节(4月末至5月初的“黄金周”)
海之日、山之日、敬老日、体育日等
天皇诞生日:2月23日
注意:
法律上并未强制企业必须放国定假,但多数企业都会放;
有些企业补休制度完善,比如假日与周末连休的情况较多。
三、【特别休假(视公司规定)】
不是法律强制,而是很多公司福利性设立的,例如:
婚假(结婚3~5天)
丧假(亲属去世时给与1~5天)
产假(产前6周+产后8周,有薪/无薪视情况)
育儿假(孩子1岁前可休)
看护假(照顾老人或小孩)
四、【病假(病気休暇)】
日本法律没有病假制度;
员工请病假时一般使用带薪年假或无薪病假(由公司规章决定);
公务员或大公司通常有较完善的病假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