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的定住和永住是两种不同的在留资格,特点和适用对象不一样:
一、定住(Teijū):
1、定住资格通常是针对特定人群的,在历史上主要是为了解决二战遗留问题而设立的。比如,一些因战争留在外国的日本人的后代,为了方便他们回到日本生活,可以获得定住的资格。
2、此外,如果一个外国人与日本人结婚,但日本配偶去世了,为了人道考虑,遗留的配偶可以获得定住资格以继续在日本生活。
3、单亲家庭中,如果一个外国人的配偶是日本人(可能是离婚或者其他原因),为了抚养持有日本国籍的孩子,这个外国人父或母也可以申请定住资格。
二、永住(Eijū):
1、永住资格允许持有者在没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在日本居住,基本上可以享受与日本国民相同的权利,除了投票权等少数例外。
2、获得永住资格通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,如在日本连续居住一定年数(通常是10年),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行为记录等。
3、永住资格适用于广泛的外国人,不限于特定人群或历史背景。
总结:定住资格通常是针对特定历史背景或人道考虑的特定群体,而永住资格是一种更普遍的长期居住资格,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广泛外国人群体。
两者的共同点是都提供了在日本长期居住的权利,但获得条件和适用对象有所不同。
定住签证可以理解为是特殊的签证,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想申请就可以申请的。